随着虚拟货币的普及,以泰达币(USDT)为代表的数字资产成为新型犯罪目标,骗取泰达币的行为不仅侵犯财产权,更破坏金融管理秩序,其法律后果远超传统诈骗案,量刑需综合多重因素判定。
法律定性:诈骗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
我国《刑法》未单独设立虚拟货币诈骗罪,但骗取泰达币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: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(如虚假投资、冒充客服、钓鱼链接等),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转移泰达币所有权,数额较大即构成犯罪,若涉及洗钱、非法经营等关联犯罪,则可能数罪并罚。
量刑核心:犯罪数额与情节权重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:
- 3千元至1万元以上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,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-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,基准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- 50万元以上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泰达币的价值以案发时市场中间价折算人民币,若存在诈骗集团首要分子、诈骗救灾扶贫

司法实践:新型犯罪中的证据与认定难点
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、跨境性为侦查带来挑战,但司法实践中,通过区块链溯源、IP地址锁定、资金流向分析等技术手段,可固定犯罪证据,若行为人利用泰达币作为洗钱工具,还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191条洗钱罪,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骗取泰达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其刑责判定与传统诈骗罪一脉相承,且因虚拟货币的特殊性,在数额计算与证据认定上更为严格,投资者需警惕虚拟货币投资风险,司法机关亦将持续打击相关犯罪,维护数字经济秩序,任何试图以技术手段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