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加密货币领域的最新政策导向,人民日报发表系列评论员文章,明确我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立场与核心原则,新政策在延续此前“严监管、防风险”基调的基础上,进一步强调“规范发展”与“服务实体经济”相结合,旨在为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制度屏障,彰显了我国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寻求平衡的治理智慧。

明确政策底线:加密货币不是“法外之地”

文章开宗明义指出,加密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金融活动,必须依法接受监管,近年来,比特币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炒作、洗钱、非法集资等风险事件频发,严重扰乱金融秩序,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新政策重申,任何交易平台、ico项目、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均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加密 token、为加密交易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,从源头上切断加密货币与实体经济的非法连接,这一立场与我国“维护国家金融安全”的顶层设计一脉相承,旨在防范加密货币对金融体系的外溢风险。

突出“规范发展”:引导技术创新服务实体经济

值得注意的是,新政策并非一味否定技术创新,而是强调“分类施策、疏堵结合”,文章指出,区块链作为加密货币的底层技术,本身是中性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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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在提升交易效率、优化供应链管理、促进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应用潜力值得肯定,政策鼓励区块链技术在实体经济领域的合规应用,例如推动数字政务、供应链金融、跨境支付等场景的创新,但明确要求“技术为用、服务为本”,严禁借“区块链”名义炒作概念、从事非法金融活动,这种“管住代币、放开技术”的思路,既遏制了投机乱象,又为数字经济新质发展预留了空间,体现了“在规范中发展,在发展中规范”的辩证思维。

强化协同监管: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

新政策强调,加密货币监管需多部门协同发力,形成“监管合力”,人民银行、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对加密货币交易、宣传、推广等全链条的动态监测,政策要求压实平台主体责任,要求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加密货币相关业务提供广告、引流等服务,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,针对跨境交易风险,政策明确将加强国际监管合作,打击跨境加密货币非法活动,防止风险跨境传递,通过“制度+技术+共治”的监管模式,构建起防范化解加密货币风险的“防火墙”。

回应社会关切: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

文章特别强调,加密货币监管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,近年来,不少普通投资者因盲目跟风加密货币炒作而血本无归,甚至引发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,新政策要求各地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,严禁任何形式的“保本高收益”宣传,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,政策明确对涉及加密货币的违法犯罪行为“零容忍”,将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炒作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活动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
在规范中拥抱数字经济的未来

人民日报解读的新政策,既是对我国加密货币监管实践的系统总结,也是对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指引,它清晰地划定了“红线”与“绿线”: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,遏制投机炒作;鼓励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为数字经济注入新动能,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,我国以“稳”字当头的监管智慧,不仅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,更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了“中国方案”,唯有坚持规范优先、服务实体,才能让数字经济在阳光下行稳致远,惠及更广泛的人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