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师,能不能帮我买点狗狗币?”当学生提出这样的请求时,看似是日常的求助,实则可能触碰法律与职业道德的双重红线,让老师购买狗狗币是否违法?答案并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,而是需要从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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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关系、职业规范和风险责任三个维度综合判断。

从法律层面看,若老师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与狗狗币投资,且与学生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,单纯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,狗狗币作为加密货币,在我国虽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,但个人持有和交易并不被 outright 禁止,前提是需遵守反洗钱、金融监管等相关规定,不得通过非法集资、传销等方式进行,一旦老师接受学生的委托或资金代为购买,性质便发生变化,根据《民法典》,委托代理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若老师未取得相关金融从业资质,擅自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资理财,可能构成“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”,尤其当涉及学生资金时,若发生亏损,还可能引发民事纠纷,甚至因涉嫌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”或“变相集资”面临行政处罚。

从职业道德角度看,师生关系的核心是教育与引导,老师若利用身份影响力推荐或参与高风险投资,如狗狗币这类价格波动剧烈的虚拟货币,显然违背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中“不得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”的要求,教育工作者应以身作则,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和风险防范意识,而非将其带入金融投机的高风险情境,尤其对于尚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,老师的这种行为更可能构成失职,甚至对学生价值观产生误导。

风险责任的界定也是关键,狗狗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,价格受市场情绪、舆论炒作等因素影响极大,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损失殆尽的风险,若老师代购后出现亏损,师生关系极易恶化,老师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,还可能因“未尽到审慎义务”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甚至法律追责。

让老师购买狗狗币,无论从法律合规性、职业操守还是风险防范角度,都存在明显问题,老师应明确自身角色边界,远离与学生相关的金融投机行为;学生也需树立独立判断意识,通过合法渠道参与投资,切勿将教育者置于风险与道德的困境之中,教育的本质是“传道授业解惑”,而非“投资荐股”,守住这道红线,才能维护师生关系的纯粹与教育的公信力。